肌醇烟酸酯片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化学药品,0.2g
高脂血症,血症,动脉硬化,硬化症,冻伤,偏头痛,动脉痉挛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国药准字H20064318
2011-06-09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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