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甲氨蝶呤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
化学药品,0.1g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抗肿瘤化疗:甲氨蝶呤可采用肌注、静脉途径给药。绒毛膜癌及类似滋养层疾病,常规剂量是15-30mg/日,肌注5天。通常一至数周后,在所有毒性反应全部消失后,再开始下一个疗程。通常需要3-5个疗程。治疗的有效性可采用24小时尿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分析进行评估。在第三次或第四次疗程后,HCG水平应回到正常或低于50m/24h,通常可测定的病变在约4-6周后可完全消除。在HCG水平恢复正常后,建议继续给予1或2个疗程甲氨蝶呤的治疗。每个治疗开始前,必须进行仔细地临床评估,甲氨蝶呤可与其它抗肿瘤药物联合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它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至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尤以应用大剂量或长期口服小剂量后,引起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致皮肤或内脏出血。6.脱发,
0.1g
国药准字H32026443
2010-09-19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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