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平异烟肼胶囊
利福平、异烟肼)
胶囊剂
适用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成人常用量:口服,体重<50kg者一次3粒(利福平0.45g,异烟肼0.225g);体重≥50kg者一次4粒(利福平0.6g,异烟肼0.3g),一日1次,于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一般疗程为4个月。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畏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毒性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变态反应 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紫癜,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大剂量间
国药准字H21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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