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本品为头孢替唑钠的无菌粉末。其化学名称为:(6R,7R)-3-[(1,3,4-噻二唑-2-基)硫代甲基]-8-氧代-7-[2-(1H-四唑-1-基)乙酰氨基]-5-硫杂-1-氮杂双环[4 . 2 . 0]辛-2-烯-2甲酸钠。
化学药品,以头孢替唑计1.5g
血症,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
成人一次0.5g~2g ( 2~8支 ),一日2次静脉给药或肌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可按医嘱适当增加。 注射液的配制: 1、静脉注射:溶于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注射。 2、静脉点滴:溶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 3、肌内注射: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注射液溶解时如因温度原因出现混浊,可加温使其澄清后使用。溶解后最好立即使用,如需保存,为防止发生沉淀,应在阴凉处(15℃以下)保存,但必须在72小时内使用。
1.休克:极少有休克发生,需进行严密观察。当有任何与本品使用有关的症状,如: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突然排便异常,耳鸣,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予必要处理。2.少数有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出现时停药即消失。3.罕见严重肾功能异常,偶见血肌酐升高,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进行必要处理。4.罕见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当发现有上述异常时,应停止用药。5.罕见GOT,GPT,碱性磷酸酶增加,有上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6.偶见胃肠道反应,如
国药准字H20084426
2008-10-20
密封,室温保存。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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