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其化学名称为: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化学药品,2ml:4mg(以C18H19N3O计)
呕吐,恶心
本品可静脉滴注和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本品片剂8mg,连续5天。 3 对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有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国药准字H20055769
2010-09-30
遮光,密闭保存。有效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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