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利多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074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生产企业: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共计:1500条数据
评价:好评率97%
评价:好评率81%
评价:好评率8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30010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生产企业:PATHEON FRANCE(法国)(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分装)
评价:好评率80%
评价:好评率8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40020
主治疾病:焦虑状态
适应症状: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 ;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状态。
生产企业:Sumitomo Dainippon Pharma Co., Ltd. Ibaraki Plant
评价:好评率88%
评价:好评率93%
批准文号:H20140606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奥氮平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奥氮平在维持治疗期间能够保持基临床效果。 奥氮平用于治疗、重度躁狂发作。 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生产企业:Lilly del Caribe Inc.(美国)
评价:好评率86%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058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本品不仅对精神病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适用于急性与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各个亚型,对幻觉妄想型、青春型效果好。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一些用传统抗精神病药治疗无效或疗效不好的病人,改用本品可能有效。本品也用于治疗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兴奋躁动和幻觉妄想。因导致粒细胞减少症,一般不宜作为首选药。
生产企业: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好评率82%
批准文号:H20110147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用于治疗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
生产企业:Lilly del Caribe Inc.(美国)
评价:好评率9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40068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帕利哌酮缓释片适用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治疗。
生产企业: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西安杨森制药公司)
评价:好评率81%
批准文号:H20160153
主治疾病:
适应症状:用于成人、儿童及一岁以上婴幼儿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生产企业:UCB Pharma S.A. 优时比(珠海)有限公司分包装
评价:好评率83%
评价:好评率89%
评价:好评率86%
评价:好评率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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