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6 09:38: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8月26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8月26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人:方维
电子邮箱:ypzcglbf@cfda.gov.cn
附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7月22日
附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关键词:总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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