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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Nimust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yansuannimositing
国药准字H20059251
盐酸尼莫司汀
常用剂量:2-3mg/kg体重/次,用时以注射用水溶解(5mg/ml),静注。其后根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或2mg/kg体重/次,静脉给药,隔1周再给一次,2-3周后,其后根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本品配制成溶液后应立即使用。
可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出血倾向,过敏症,食欲不振,恶心,乏力,发热,头痛,脱发和低蛋白血症等症状,偶尔轻微影响肝肾功能和出现间质性肺炎。
3.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 肝功能损害患者。(2) 肾功能损害患者。(3) 合并感染的患者。(4) 水豆患者(有时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4.副作用:详见相关医学资料。
1. 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2. 静脉用药时,若药液漏于血管外,则有时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坏死,故慎重注射以免药液漏于血管外。3. 本品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溶解后应速使用。4. 与他剂混合,有时会引起变化,故注意。1.一般注意:(1) 有时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给药后至少六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如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察),充分观察患者症状。若发现异常,应减少用量或停药等适切处置。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副作用呈迁延性推移,因此慎重用药。(2) 充分注意感染疾患,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与其它抗恶性肿瘤药、发射线合用,有时会加重骨髓抑制。
避光、凉暗处保存.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非处方
脑瘤,肺癌,胃癌,直肠癌,肠癌,食管癌,癌
化学药品,25mg
2010-09-30
国药准字H20059251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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