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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顺铂氯化钠注射液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jinshunshunbolvhuanazhusheye
国药准字H20020273
本品主要成分为顺铂。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50ml;顺铂50mg与氯化钠450mg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当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发生率为17~100%。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昂丹司琼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
顺铂禁忌用于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有过敏史的病人﹑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以及肾功能不良的病人。
1.对既往有肾病史或中耳炎史者慎用.在治疗中出现下列之一症状者停用:
(1)周围白细胞低于3500/mm。或血小板低于8万.
(2)用药后持续性严重呕吐.
(3)早期肾脏毒性的表现,如血清肌酐大于2mg/dl或尿素氮大于20mg/dl.或尿镜检在高倍视野中有白细胞10个、红细胞5个或管型5个.
2.顺铂可与铝相互作用生成黑色沉淀.含有铝部分的针头、注射器、套管或静注装置,可能与顺铂接触者,不应用于制备或使用该药.
3.使用本品时,应避光,静滴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4.
1.与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砒酮(sulfinpyrazone)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节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2.抗组胺药﹑酚噻嗪类药或噻吨类药(thioxanthene)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
3.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毒性反应;由于此二药常合并应用,尤应注意。
4.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副作用,用量应减少。
5.与氨基甙类或肾袢利尿药等有耳﹑肾毒性的药物合用,可增强本品
本品为铂的金属络合物,作用似烷化剂,主要作用靶点为DNA,作用于DNA链间及链内交链,形成DDP~DNA复合物,干扰DNA复制,或与核蛋白及胞浆蛋白结合。属周期非特异性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降低,故慎用。如肾功能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
在凉暗处密闭保存。
24个月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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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2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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