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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7734
原料药
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起始推荐剂量为75 mg/天,每天1次。如有必要,可递增剂量至最大为225 mg/天(间隔时间不少于4天。每次增加75 mg/ 天)。肝功能损伤病人的起始剂量降低50%,个别病人需进行剂量个体化。肾功能损伤病人,每天给药总量降低25- 50%。老年病人按个体化给药,增加用药剂量时应格外注意。如果用文拉法辛治疗6周以上,建议逐渐停药,所需的时间不少于2周。用药须知该品缓释胶囊应在每天相同的时间与食物同时服用,每天1次,用水送服。注意不得将其弄碎、嚼碎后服用或化在水中服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 :胃肠道不适(恶心,口干,厌食,便秘和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眩晕,嗜睡,梦境怪异,失眠和紧张),视觉异常,打哈欠,出汗和性功能异常(阳痿,射精异常,性欲降低)。偶见不良反应为 :无力,气胀,震颤,激动,腹泻,鼻炎。不良反应多在治疗的初始阶段发生,随着治疗的进行,这些症状逐渐减轻。文拉法辛没有明显的药物依赖倾向。
1.在服用本品过程中不宜饮酒。2.与西米替丁合用可使文拉法辛清除率降低,因此对老年病人、高血压患者和肝功能障碍的病人应慎用。3.与氟哌啶醇合用可增加氟哌啶醇的血药浓度,最大血药浓度可增加88%,但清除半衰期不变。4.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IID6、P450-3A4二酶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慎用.5.本品与丙咪嗪合用可使去甲丙咪嗪的血药峰浓度和血药谷浓度增加35%。6.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活性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慎用。7.有报道与氯氮平合用出现氯氮平血药浓度升高的短暂性不良反应,如癫痫。8.据报道,接受华法林治
是三种生物源性胺类: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抑制剂,其中对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作用最强,对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作用也较强。文拉法辛对毒蕈碱、烟碱、组胺和肾上腺素受体无作用,对单胺氧化酶无抑制作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抑郁症,焦虑症,
国药准字H20067734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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