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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7756
注射剂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 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h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非处方
10.0-10.0
中毒,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农药中毒,
国药准字H20057756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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