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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80122
盐酸氟西汀。)
本品为白色粉末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随着本品的持续治疗,不良反应的强度和发生频率会减少,通常不会导致治疗停止。 同其它SSRIs一样,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全身:过敏(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见【禁忌】和【警告】),寒战,5-羟色胺综合征,光敏反应及非常罕见的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 消化系统: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等。少见肝功能检测异常,肝炎鲜有报告。国外临床试验报告氟西汀周服肠溶制剂比日服普通片更多发生腹泻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10%
对氟西汀或本品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应在停用MAOI治疗2周后,方可开始氟西汀治疗。
警告皮疹和过敏反应:皮疹、过敏反应和进一步的全身反应,有时非常严重(包括皮肤、肾脏、肝脏和肺)。如果出现皮疹或其它可能的过敏现象而不能确定病因时,应停用氟西汀。注意抽搐发作:抗抑郁药可能增加抽搐发作的风险。因此,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氟西汀须慎用于既往有抽搐发作史的患者。患者发生抽搐发作或抽搐发作频率增加,应立即停药。氟西汀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抽搐发作/癫痫患者,如用于癫痫稳定患者,应加强监查。躁狂症:抗抑郁药应慎用于既往有躁狂/轻躁狂病史的患者。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一旦患者发生躁狂,应立即停药。心脏疾病:在
氟西汀具有抗抑郁作用,推测与其抑制中枢神经元5-HT再摄取有关。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氟西汀抑制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去甲肾上腺素。在临床相关剂量下,氟西汀可抑制人血小板对5-HT的再摄取。经典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的抗胆碱能、镇静、及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与其对毒蕈碱能、组胺能及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的拮抗作用有关。体外受体结合试验显示,氟西汀与脑组织上的上述受体及其他膜受体的结合力明显弱于三环类抗抑郁药。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抑郁症,
国药准字H19980122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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