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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H20120032
利培酮)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 开始使用时, 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 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口服: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剂量1mg,在1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
1. 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 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 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 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 2. 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 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 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
1. 本品可拮搞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 2. 酰胺咪嗪及其它的肝酶诱导剂会降低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浆浓度,一旦停止使用酰胺咪嗪或其它肝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本品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 3. 吩噻嗪、三环抗抑郁药和一些阴断剂会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 4. 当和其它高度蛋白结合的药物一起服用时,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浆蛋白的相互置换。
尚不明确。
Janssen Pharmaceutica N.V.
非处方
10.0-10.0
精神分裂症,
注册证号H20120032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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