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H22020861
呋塞米)
白色片剂。
⒈水肿: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和肾疾病引起的水肿。该品是高效能利尿药,可用于其他利尿药疗效不好而急需利尿的临床情况。在成人、儿童和婴儿均可应用。注射剂可用于不能口服的病人或急需利尿的临床情况。⒉高血压:可单用或其他药物合用。噻嗪类无效时该品可能有效。但禁用于无尿病人及对该品过敏者。⒊急性肺水肿或脑水肿。⒋配合补液,加速某些经肾消除的毒物排泄。⒌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 时。⒍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⒎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8.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口服:成人常用量:①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一次20~40mg,一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一日最大剂量可达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部分患者可减少至一次20~40mg,隔日1次(或一日20~40mg,每周连续服药2~4日)。②高血压:起始剂量为一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③高钙血症:一日80~120mg,分1~3次服用。儿童常用量: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按体重为2mg/kg,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 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⒈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⒉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 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该品可致胎盘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⒊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⒋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⒈可能出现轻微恶心、腹泻、药疹、瘙痒、视力模糊等副作用,有时可发生起立性眩晕、乏力、疲倦、肌肉痉挛、口渴,少数病例有白细胞减少,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减少、多形性红斑、直立性低血压。长期应用可致胃及十二指肠溃疡。⒉由于能减少尿酸排出,故多次应用后能产生尿酸过多症,个别病人长期应用可产生急性痛风。痛风病患者慎用。⒊糖尿病患者应用后可使血糖增高;糖尿病患者慎用。尽管其升血糖远较噻嗪类利尿药弱,但与降血糖药合并应用时,仍有使血糖增高的可能。⒋由于利尿作用迅速、强大,因此要注意掌握开始剂量,防止过度利尿,引起脱水和电
⒈肾上腺糖、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机会。⒉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肾损害机会也增加,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⒊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及抗惊厥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⒋与氯贝丁酯(安妥明)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⒌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⒍饮酒及含酒精制剂和可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能增强本药的利尿和降压作用;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体位性低血压。⒎本药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
尚不明确。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处方
10.0-10.0
肝硬化,心力衰竭,高血压,低钠血症,高钾血症,高钙血症,胎儿脑积水,室间隔缺损,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毒,巴比妥类药物中毒,小儿急性中毒,脑积水,药物中毒,
国药准字H22020861
非进口
非医保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