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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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H20130145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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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白色粉末,带有柑桔香味。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适用于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
服用福松®后24-48小时显效。
1.可能出现腹泻,停药后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随后可减少剂量继续治疗。
2.对肠功能紊乱患者,有可能出现腹痛。
3.据报道偶有腹胀和恶心。
4.罕有过敏性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和水肿。特例报导有过敏性休克。
本品在以下情况禁用:
1.小肠或结肠疾病患者禁用,如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或肠扭转患者。
2.未诊断明确的腹痛症状。
3.已知对聚乙二醇或本品的其他成份过敏。
4.因本品含有山梨糖醇
1.治疗开始之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用药后如果症状持续,应考虑潜在原因。
2.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如旅游)有关,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以及任何伴有疼痛、发热和腹胀的便秘需遵医嘱。
3.便秘的药物治疗需辅以生活习惯和饮食的调整:增加富含植物纤维的食物的摄取、增加饮水量、适当的体育锻炼、定时排便、去除心理压力和恢复排便反射的训练等。
4.本品可以用于精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
5.如需长期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在大鼠进行的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中,本品不影响非甾体类抗炎药、抗凝血剂、胃分泌抑制剂或降血糖制剂的胃肠吸收。一般来讲,最好与其它药物间隔较长一段时间服用(至少2小时)。
为了避免几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请仔细告知您的医生或药师同时进行的任何治疗。
药理作用:大分子聚乙二醇(4000)是线性长链聚合物,通过氢键固定水分子,使水分保留在结肠内,增加粪便含水量并软化粪便,恢复粪便体积和重量至正常,促进排便的最终完成,从而改善便秘症状。
非处方
10.0-11.0
便秘,
注册证号H20130145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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