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Human Rabies Immunoglobulin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S20053016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可带乳光,不应有异物、浑浊或摇不散的沉淀。
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所有怀疑有狂犬病暴露的病人均应联合使用狂犬病疫苗和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如果病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并且具有足够的抗狂犬病抗体滴度,仅再次接种疫苗而不使用本品。
用法:及时彻底清创后,于受伤部位用本品总剂量的1∕2作皮下浸润注射,余下1∕2进行肌内注射(头部咬伤者可注射手背部肌肉)。但WHO建议:首先应尽可能多地在伤口部位注射,其次如果没有足够量的本品则应对本品进行稀释后注射;最后,将多余RIG注射到大腿肌肉,而不是臀部肌肉。 用量:注射剂量按20IU∕kg体重计算(或遵医嘱),一次注射,如所需总剂量大于10m1,可在1~2日内分次注射。随后即可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但两种制品的注射部位和器具要严格分开。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国外已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潮红,肾病综合症和过敏性休克文献报道。
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1 本品不得用作静脉注射。 2 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 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瓶体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1 治疗性疫苗启动后,不再推荐再次使用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因为会妨碍主动免疫的充分表达。 2 使用本品后,三个月内不能接种麻疹等活病毒疫苗,因为抗体干扰疫苗免疫应答。
本品为高效价的狂犬病抗体,能特异地中和狂犬病病毒,起到被动免疫作用。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狂犬病,
生物制品,500IU/瓶
2010-09-09
国药准字S20053016
非进口
非医保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