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霉素注射液
链霉素。)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1.该品适用于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性病肉芽肿、布氏杆菌病、鼠咬热,亦可与青霉素联合治疗或预防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2、该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种结核病或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3.该品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4.该品可单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腹股沟肉芽肿、布鲁菌病、鼠咬热等的治疗。 5.亦可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合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
肌内注射。1.成人常用量:肌内注射,一次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1周;60岁以上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连续2周。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4周。鼠疫,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1g,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连续7~14
发生率较高者为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影响听力),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前庭,肾毒性),麻木,针刺感或面部烧灼感(周围神经炎)。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发生率较少。极少发生者有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肾毒性)。下列症状持续存在起注意:发生率较少者有皮疹;瘙痒,红或肿(过敏);停药后仍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饱满提示耳毒性可能,应引起注意。
国药准字H2005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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