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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1360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肌酸二钠盐四水合物。本品无辅料。)
本品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1.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2.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遵医嘱静脉滴注,每次1g(1瓶),以注射用水、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在30~45分钟内静脉滴注,每日1~2次。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心脏停搏液中的浓度为10mmol/L。
尚不明确。用药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请立即通知医生。
对本品组分过敏者禁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大剂量(5~10g/日)使用本品。
1.快速静脉注射1g以上的磷酸肌酸钠可能会引起血压下降。 2.大剂量(5~10g/日)给药引起大量磷酸盐摄入,可能会影响钙代谢和调节稳态的激素的分泌,影响肾功能和嘌呤代谢。 3.上述大剂量需慎用且仅可短期使用。 4.配伍禁忌:无。 5.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影响:无。
本品不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
磷酸肌酸在肌肉收缩的能量代谢中发挥重要作用。它是心肌和骨骼肌的化学能量储备,并用于ATP的再合成,ATP的水解为肌动球菌蛋白收缩过程提供能量。氧化代谢减慢导致的能量供给不足是心肌细胞损伤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磷酸肌酸水平不足在心肌收缩力和功能恢复能力的损伤中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实际上,在心肌损伤中,细胞内高能磷酸化合物的数量,与细胞的存活和收缩功能恢复能力之间存在紧密关系。所以保持高能磷酸化合物的水平成为各种限制心肌损伤方法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心脏代谢保护的基础。动物试验和人体的心脏停搏试验显示了磷酸肌酸
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急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右心功能不全,窦性停搏,
国药准字H20051360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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