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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10422
本品主要成份巴氯芬。)
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 多发性硬化. 脊髓空洞症. 脊髓肿瘤. 横贯性脊髓炎. 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 脑性瘫痪. 脑膜炎. 颅脑外伤。
口服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 剂量增加过快. 剂量过大的患者,一般为轻微的暂时性症状。精神病史患者. 伴脑血管病患者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1. 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 嗜睡和恶心等副作用,偶尔出现口干. 呼吸抑制. 头晕. 无力. 精神错乱. 眩晕. 呕吐. 头痛和失眠。2. 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 抑郁. 感觉异常. 肌痛. 肌无力. 共济失调. 震颤. 眼球震颤. 调节紊乱. 幻觉. 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
1. 对本品过敏者。2. 癫痫. 帕金森病. 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1. 溃疡病. 肝.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 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 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
1. 酒精和其它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可增加本药的中枢抑制作用,本品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或酒精合用,可增加镇静作用。2. 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加强巴氯芬的作用,引起明显肌张力过低。3. 巴氯芬和降压药合用可使血压下降作用加强,因此降压药的剂量应适当调整。4. 帕金森病(震颤麻痹)患者,同时接受巴氯芬和左旋多巴加卡比多巴治疗,有报告引起精神错乱. 幻想和激动不安。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多发性硬化,小儿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缺血性脑血管病,脊髓空洞症,
国药准字H20010422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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