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Recombinant Human Interleukin-11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S20050046
每支含主药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辅料甘氨酸、磷酸氢二钠(7H2O)、磷酸二氢钠(1H2O)。)
应为类白色疏松体,加注射用水后能迅速溶解。
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数≤50×109)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
根椐本品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本品应用剂量为25-50μg/kg体重,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疗程一般7-14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用规定体积的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的大部分不良反应均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退。约有10%的临床病人在观察期间有下列一些不良事件出现,主要包括水肿以及发热等.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对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对血液制品、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⒈本品应在化疗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过程中使用。⒉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一般隔日一次),注意血小板数值的变化。在血小板升至100×109/L时应及时停药。⒊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尤其充血性心衰及房颤、房扑病史的患者慎用。⒋使用期间应注意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的监测,如体重、浮肿、胸腹腔积液等。⒌该药仅供医嘱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未发现使用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的同时使用G-CSF对两者疗效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目前尚未对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与其它一些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评价,根椐已有的体外和动物试验数据,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与P450药酶的一些已知底物之间不会有相互作用。
尚不清楚。
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尿道恶性黑色素瘤,心脏转移性恶性黑色素瘤,
生物制品,4mg/支
2010-04-12
国药准字S20050046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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