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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84460
达卡巴嗪)
本品为类白色或略带微红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用于黑色素瘤、软组织肿瘤、恶性淋巴瘤等。
1.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连用3~5日,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推注,也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2.联合化疗:①ABVD(多柔比星、博来霉素、长春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霍奇金型淋巴瘤;②CY-VA-DIC(环磷酰胺、长春碱、多柔比星及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小时,偶有黏膜炎。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面部麻木,脱发。
1.孕妇禁用。2.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及有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1.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暂时性升高。3.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6 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遇光或热易变红,在水中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7 静脉滴注速度不宜太快。8 防止药物外漏,避免对局部组织刺激
本品与其他对骨髓有抑制的药物或放射联合应用时,应减少本品的剂量。
本品为嘌呤生物合成的前体,能干扰嘌呤的生物合成,进入体内后由肝微粒体去甲基形成单甲基化合物,具有直接细胞毒作用。主要作用于G2期。抑制嘌呤、RNA和蛋白质的合成,也影响DNA的合成,所以也有人认为是一种烷化剂。
江苏康希制药有限公司
非处方
10.0-10.0
恶性淋巴瘤,肿瘤,软组织肿瘤,淋巴瘤,
国药准字H20084460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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