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注册证号H20090420
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薄膜衣片(0.5mg 规格)或淡蓝色薄膜衣片(1.0mg 规格),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
本品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进行1周的剂量递增,之后推荐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mg;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第1-3日 0.5mg,每日1次(白色片)第4-7日 0.5mg,每日2次(白色片)第8日~治疗结束 1mg,每日2次(淡蓝色片)对无法耐受本品不良反应的患者,可暂时或长期将剂量降至每日2次,每次0.5mg。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2次,每次1mg。对于初始治疗未成功或治疗后复吸的患者,目前尚无后续1
无论是否接受戒烟治疗,戒烟本身即伴随多种症状。例如曾有报道试图戒烟的患者出现烦躁不安,抑郁情绪,失眠,易激惹,挫折感,愤怒,焦虑,注意力无法集中,坐立不安,心率下降,食欲增加或体重增加等。本品临床研究的设计及结果分析中未对所出现的不良事件与药物或尼古丁戒断相关性进行区分。本品的多项临床研究涉及约4,000名患者,治疗时间最长为1年(平均给药84天)。如出现不良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的第一周,严重程度大多为轻至中度。不同年龄,种族或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差异。完成初始剂量递增后,患者服用推荐剂量每日2次,每次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
1. 神经精神症状和自杀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报告出现严重的神经精神症状(见警示语和【不良反应】)。这些上市后报告包括情绪变化(包括抑郁和躁狂)、精神异常、幻觉、偏执狂、妄想、杀人意念、敌意、激越、焦虑和惊恐,以及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与完成自杀。某些报告可能与停止吸烟的患者的尼古丁戒断症状难以区分。抑郁情绪可能是尼古丁的戒断症状,在进行非药物戒烟的吸烟者中已经有过一些报告,并且偶有自杀想法的报告。不过,服用本品且继续吸烟的患者也曾出现上述部分症状。这些报告的症状多发生于使用伐尼克兰治疗期间,但部分也出现
基于伐尼克兰的特性及目前的临床经验,本品与其它药物间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无需调整本品及以下合并用药的剂量。体外研究显示对于主要由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化合物,伐尼克兰改变其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可能性不大;由于不到10%的伐尼克兰经代谢清除,已知影响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活性物质,不大可能影响伐尼克兰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见【药代动力学】),因此不需调整本品的剂量。体外研究显示,治疗浓度的伐尼克兰对人肾脏转运蛋白无抑制作用。因此伐尼克兰不太可能影响通过肾脏分泌清除的活性物质(如二甲双胍-如下所示)。二甲双胍
尚不明确
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
非处方
10.0-276.0
吸烟中毒症,
注册证号H20090420
非进口
非医保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2000-2024 www.99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