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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03228079H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液体;味甜。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口服。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不良反应。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因此,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
密封保存。
24个月
非处方
¥12元起
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症,疱疹,疱疹样皮炎
西药
国药准字03228079H
国产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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