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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医药 丹花口服液
  • 上海医药 丹花口服液

上海医药 丹花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 药品名称:上海医药 丹花口服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9Z1116000
  • 生产企业:
  • 功能主治:本品祛风清热,除湿,散结。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粉刺(痤疮)。  详情>>
  • 不良反应:偶见一过性胃部不适,轻度恶心及食欲减少,或见口鼻干燥,全身燥...
  • 用法用量:本品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四周为一疗程。
  • 相关疾病:肺风粉刺,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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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概述 网友评论 药店购买 说明书 作用与功效 怎么吃 副作用 相关文章 热门问答

详细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丹花口服液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9Z1116000

  • 主要成分

  • 药品性状

  • 功能主治

    本品祛风清热,除湿,散结。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粉刺(痤疮)。

  • 规格型号

  •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四周为一疗程。

  • 不良反应

    偶见一过性胃部不适,轻度恶心及食欲减少,或见口鼻干燥,全身燥热。

  • 禁忌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 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 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 对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 药物过量

  • 特殊人群用药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生产企业

  • 是否处方药品

    非处方

  • 药品价格

  • 药品说明书图

  • 治疗疾病

    肺风粉刺,痤疮

  • 药品类型

  • 药品特性

  • 批准日期

  • 是否中成药

    国药准字9Z1116000

  • 是否进口

    国产

  • 是否医保

    非医保

  • 首字母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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