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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注射用卡铂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4400602H3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铂。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本品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 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1. 常见的反应:(1) 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2) 注射部位疼痛。2. 较少见的反应:(1) 过敏反应(皮疹或搔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2) 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3) 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4) 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5) 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
1. 有明显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不全者。
2. 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过敏者。
3. 对甘露醇过敏者。
4. 对本品中添加剂(右旋糖酐或甘露醇)过敏者。
1. 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至少每周检查1次白细胞与血板。
2. 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 静脉注射时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4. 本品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
5. 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6. 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
(1) 听力。
(2) 神经功能。
(3) 血尿素氮,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测定。
(4) 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
(5) 血
1. 尽量避免与可能损害肾功能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同时使用。
2. 与其它抗癌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适当降低剂量。
3. 本品应避免与铝化合物接触,也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滴注。
非处方
胸膜间皮瘤,小细胞肺癌,老年人食管癌,食管癌,卵巢癌,膀胱癌,鳞状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精原细胞瘤
西药
国药准字4400602H3
国产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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