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小儿布洛芬栓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fuerxiaoerbuluofenshuan
国药准字H10930050
布洛芬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50毫克*3粒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一粒(塞肛门内),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重复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粒。3岁以上小儿推荐使用每粒100毫克的栓剂。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60岁以上患者慎用。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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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处方药
12.00
流行性感冒,偏头痛,头痛,感冒
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50mg
2010-11-15
国药准字H10930050
非进口
医保乙类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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