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布洛芬口腔崩解片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buluofenkouqiangbengjiepian
国药准字H20060584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0.1g
将药物含于口腔可迅速崩解,不需或只需少量水,也无需咀嚼,崩解后,借吞咽动作入消化道起效。成人一次1片,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发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提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2.本品口服吸收迅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密封,置阴凉处。
24个月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OTC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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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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