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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商品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qingxiusuanyoumeishafenkeli
国药准字H10940288
氢溴酸右美沙芬
白色可溶性颗粒;无臭,味甜。
7.5mg*12袋
口服。一次5~10g(含美沙芬15~30mg),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遮光,密闭保存。
24个月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OTC甲类
¥8.00起
咽异感症,梅核气,肺结核,喉炎,结核
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0.5g:7.5mg
2004-09-06
国药准字H10940288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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