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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头孢特仑新戊酯胶囊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Cefteram Pivoxil Capsules
汉语拼音:toutelunxinwujiaonang
国药准字H20070316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特仑新戊酯。化学名称: (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2-(5-甲基-2H-四唑-2-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新戊酰氧甲酯
50mg*6粒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确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 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 3.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1.根据批准前调查,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查值变动者)在3,240例中有213例发生(6.57%);根据批准后6年间(1987年6月~1993年6月)使用情况调查,不良反应在13,463例中有104例(0.77%)。
2.重新审查时在总数16,703例中有317例(1.90%)累计不良反应456例,其中主要为腹泻54例(0.32%);皮疹24例(0.14%);食欲不振19例(0.11%);胃部不适19例(0.11%);ALT(GTP)上升81例(0.48%);AST(GOT)上升70例(0.42%);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1.下列情况须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
(5)老年患者。
2.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1)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2)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头孢菌素类药物可抑制肠道菌落,导致维生素K合成下降,建议营养不良或病性严重的患者长期使用抗凝剂、香豆素、13-茚满二酮衍生物、肝素、溶栓剂等药物时同时服用维生素K。
1.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阻断细菌胞壁的合成。头孢特仑与青毒素结合蛋白(PBP)中的3、1A、1Bs具有很强的结合性,从而发挥杀菌作用。头孢特仑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均有抗菌作用。
2.尤其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属、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厌氧菌脓链球菌属等更显示很强的抗菌作用。
3.对以往口服头孢制剂(先锋IV号、头孢克洛等)不敏感的沙雷氏菌属、吲哚旧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柠檬酸菌属等显示良好的抗菌作用。
4.头孢特仑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遮光,密封保存。
24个月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处方药
80.00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泌尿感染,生殖器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
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按C22H27N9O7S2计50mg
2012-09-24
国药准字H20070316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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