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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拉定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Cefradin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toulading
国药准字H31020059
主要成份头孢拉定。
0.5g
本品静脉滴注﹑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成人,一次0.5~1.0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8g。儿童(1周岁以上)按体重一次12.5~25mg/kg,每6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大于20ml/min﹑5~20ml/min或小于5ml/min时,剂量宜调整为每6小时0.5g﹑0.25g和每12小时0.25g。配制肌内注射用药时,将2ml注射用水加入0.5g装瓶内,须作深部肌内注射。配制静脉注射液时,将至少10ml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分别注入0.5g装瓶内。于5分钟内注射完毕。配制静脉滴注液时,将适宜的稀释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本品肌内注射疼痛明显,静脉注射后有发生静脉炎的报道。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1.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相互灭活,当前述药物同时给予时,应在不同部位给药,两类药物不能混入同一容器内。
2.本品不能与其他抗生素相混给药。
3.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以及糖肽类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4.丙磺舒可延迟本品肾排泄。
5.本品中含有碳酸钠,因此与含钙溶液如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有配伍禁忌。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球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球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亦少量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时仍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伴有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24个月。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处方药
11.35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按C16H19N3O4S计0.5g
2010-08-19
国药准字H31020059
非进口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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