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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Tranexamic Acid Injection
汉语拼音:anjiahuansuanzhusheye
国药准字H20056601
氨甲环酸)
本品为注射剂,略有颜色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5.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它抗纤溶药,但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密封,遮光。
1.慎用:(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2.本品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
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血循环中存在各种纤溶酶(原)的天然拮抗物,如抗纤溶酶素(antiplasmin)等。正常情况时,血液中抗纤溶活性比纤溶活性高很多倍,所以不致发生纤溶性出血。但这些拮抗物不能阻滞已吸附在纤维蛋白网上的激活物(如尿激酶等)所激活而形成纤溶酶。纤溶酶是一种肽链内切酶,在中性环境中能裂解纤维蛋白(原)的精氨酸和赖氨酸肽链,形成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并引起凝血块溶解出血。纤溶酶原通过其分子结构中的赖氨酸结合部位而特异性地吸附在纤维蛋白上,赖氨酸则可以竞争性地阻抑这种吸附作用,减少纤溶酶原的吸附率,从而减少纤溶酶原的激活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处方
羊水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血友病,死胎,流产,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鼻咽大出血,出血性疾病,老年人鼻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小儿消化道出血,血管神经性水肿,高血压脑出血,动脉瘤,颅内动脉瘤,
化学药品,5ml:0.5g
2010-09-30
国药准字H20056601
非进口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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